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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远航和市检察院检察长黎兆元分别向大会作了《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江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接受人大代表的审查。
市中院法官人均结案88.4件
2005年,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6072件,审结5572件,解决诉讼标的金额58.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1.2%、11.9%和13.8%。法院人均年结案数达88.4件,结案率为91.8%。各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7731件,办结35410件,解决诉讼标的7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2%、17.7%和53.3%,结案率为93.8%;我市各级法院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58件,重点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爆炸、绑架、“双抢”、毒品、有组织犯罪等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依法审理了外籍人赵侨华跨国贩毒案、被列为我市十大案件之首的吴雄等13人抢劫团伙案、黄国安杀人案等重大案件。严惩了一批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其中包括备受国内外关注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贪污、挪用公款案;我市两级法院还开展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统一行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集中措施,解决了一批长期未能执结的拖欠工人、农民工工资案件。
去年,全市法院还扎实推进司法为民工作,形成了基本覆盖规范审判执行权运行、法官行为、队伍管理和后勤保障等80多项制度,为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破解“执行难”、“打官司难”等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群众“打官司”的起诉、受理、审查、交费等问题基本实现了“一站式”柜台服务。另外,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现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全年共为369件案件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600多万元,而对劳动争议案件则一律不预收案件受理费、申请执行费。
市检察院全年批捕5410人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全年共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提请的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678件5410人,同比上升22.4%和20.4%,向法院提起公诉3406件5013人,同比上升17.7%和17.2%。对发生的216起重特大恶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准确批捕。
在坚持严打的同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告人认罪案件,检察机关大胆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全年共对1896件符合条件的案件适用“两简”程序,占55.7%,既提高了诉讼效率,节省了诉讼资源,又使一批情节轻微、认罪服法的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处理。
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全市检察机关把办案的重点放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上,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如在医疗系统查办了江门市中心医院原院长黄鸿镳、新会区人民医院原院长方机涉嫌贿赂等案件21件27人;在民政系统查办了开平市民政局原局长许卓欢等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200多万元案件和台山市殡仪馆原馆长涉嫌受贿等案件8件8人;在国企转制方面查办了新会区新粮实业有限公司6名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国企转制之机私分国有资产3100万元等案件。
据统计,全市检察机关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5件110人,其中大要案92件,占立案件数的96.8%。立查处级领导干部3人,立查渎职、侵权案件17件17人。办案中共追缴赃款赃物及非法所得8512万多元,为国家、集体、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897万元。 (本报记者 陈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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