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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大桥因何缓建?
——人大代表提出询问,政府官员当面回答
本报讯 胜利大桥、东华大桥建设应该孰先孰后?此次“两会”,部分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十分关注。2月27日,余松健、张敬涛、刘夏林、李全、杨音、朱正君、刘晓蓉等市人大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就市区胜利大桥、东华大桥建设问题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依法组织询问会,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蓝月华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副市长钟军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回答了人大代表的询问。
代表询问
胜利大桥、东华大桥缘何没有按期开工
余松健、刘夏林、朱正君等代表询问:“胜利大桥和东华大桥的建设哪个先哪个后?我们了解到,从2005年开始已经做了一些修建胜利大桥的前期工作,后来为什么又转到先建东华大桥?”“按照市十二届人大批准的“十一五”规划,胜利大桥的建设期限为2006—2008年;东华大桥的建设期限为2007—2008年,什么原因使得这两座桥没有按期开工?”“什么原因使得胜利大桥没有纳入2008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
政府回答
胜利大桥缓建有三因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聂党权,副市长钟军,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市政局和市财政局的负责人先后回答了代表询问,并感谢人大代表和市民群众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胜利大桥项目建设在2005年正式启动,纳入去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市政府也非常重视这个项目,成立了工程项目总指挥部,由主管副市长任总指挥。目前这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前期的相关工作如环评、施工资格预审等前期工作已经完成,经测算,胜利大桥建设共需资金3.6亿元。那么,在付出诸多努力后,胜利大桥为什么会缓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这样解释:
一是该工程实施时间受航道等级调整等因素影响。由于胜利大桥跨越江门河航道,净空高度受航道等级的制约,前后经两年的积极争取,在2007年5月,国家交通部批准同意江门河航道降级(由四级降为六级航道通航,净空高度由8.5米降为6.5米),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在新会劳龙虎水道改造完后,江门航道才能降级,即劳龙虎水道上的龙马、连腰两座大桥建设后,胜利大桥、东华大桥才能按六级航道标准实施建设。由于龙马、连腰大桥建设规模调整,其工程可行性研究已重新上报省发改委,并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目前正在做环评等相关工作。市政府及新会区政府正抓紧推进龙马、连腰大桥建设工作,但仍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
二是争取开闭式平桥建设方案通过上级批准需要时间。从城市景观、建设成本和周边商业价值考虑,胜利大桥适宜采用开闭式平桥建设。为此,交通、规划等部门已作多次论证并提出开闭式平桥建设方案。市交通局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持。最近,省交通厅初步答复胜利大桥采用开闭式平桥建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此项工作市政府正在继续争取省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力将胜利大桥建设成为既符合城市景观又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民心工程”。
三是胜利大桥的建设在征地拆迁、资金筹措方面压力较大。去年1月,市政府已开始胜利大桥征地拆迁调查工作,分析研究比选方案。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和江海区委、区政府经多次研究,初步测算,胜利大桥南北两岸全长2公里,拆迁面积10多万平方米,全线涉及自来水、供电、通讯等13个单位约15000m长管线迁移,拆迁费用巨大,难度很大,所需时间较长。
先建东华大桥没有开发商因素
关于胜利大桥没有列入今年市区城建重点项目的原因,钟军副市长作归纳式说明:胜利大桥的建设制约因素中,拆迁难度、资金压力固然重要,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因素是劳龙虎水道整治中的龙马、连腰大桥完成建设后,胜利大桥才能动工。加上我们正在争取上级批准的开闭式平桥工作尚需时间,估计胜利大桥开工建设条件不成熟,但考虑胜利大桥建设的重要性,仍将其列为今年市区城建重点预备项目,大桥前期工作继续推进(包括拆迁方案、工程设计方案、资金筹集方案等工作),并将进一步争取省的资金扶持,待开工条件成熟后,大桥将立即正式动工建设。为缓解市区目前日益增长的交通压力,在胜利大桥尚不能先行建设的前提下,市政府考虑先建设东华大桥。
聂党权常务副市长接着这一话题说:“新会劳龙虎水道整治时间估计需要两年,我们在反复比较的情况下,决定胜利大桥、东华大桥两座桥同时思考,同时推进,不会因为东华大桥的开工建设,就遗忘和抛弃胜利大桥。现在是两权相比,取其利,在平桥方案批复最终结果不明朗的情况下,先把东华大桥修起来,缓解交通紧张压力。现在是一方面建桥,一方面向上级部门积极争取,到最后如果上级部门确实不批准搞开闭式平桥,就按拱桥方案实施,这也是迟一两年的时间,总之胜利大桥一定会建设的。
聂党权补充说:“有些人问,先建东华大桥,是不是因为开发商利益?我在此纠正,不是的。东华大桥是在我市“十一五”规划中已有计划安排,并非临时增加规划,这一点我们希望能向市民解释清楚。”对来自江海区滘头办事处的市人大代表刘晓蓉提出能否先修胜利南路。聂党权当即表示:“我个人同意你的意见,先搞路,这个意见我会提交到市政府马上研究。
会后反馈
询问会一举多得
会后,参加询问会的双方都认为这个询问会开得很有必要,很有意义。
聂党权说:“今天参加这个会,我很受教育。建桥修路不能市政府一厢情愿。要我建桥和我要建桥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通过这个会,我知道了大家的积极性,大家也清楚了解了两座桥建设的先后原因。心往一处想,问题就好解决。”
余松健代表表示:“通过这次对话和交流,我们了解到政府在这方面做了不少工作,我们认为应该向市民说明,让老百姓理解政府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难处。这次询问会,是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老百姓的知情权得到维护、人大代表充分履行职责的集中体现。”
□ 新闻链接
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有关地方国家机关提出询问,由有关机关派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十三条规定: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
(本报记者 王亚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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