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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台山交警大队获悉,新春伊始,该队加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查工作,连破三宗重大事故逃逸案件,有力打击了交通肇事逃逸犯罪。
案件一:2007年7月4日9时40分,在省道高铜线114KM路段发生一宗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骑车人死亡,现场遗留一辆粤J牌照两轮摩托车,驾车人弃车逃离现场。公益中队接到报案后,汇报交警大队。大队交管股通过多方努力,查清嫌疑驾车人是广西滕县大黎镇六槐组黄某浩(男、21岁)。于是,立即组织办案民警前往广西,但追逃未果,而后于2007年12月5日开展了网上追逃。今年2月25日,新会区公安局戒毒所抓获了嫌疑人黄某浩,遂通知台山交警大队。台山交警大队于2月26日将黄某浩刑事拘留。
案件二:今年2月17日20时许,台山市大江镇伍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行至省道高铜线109KM路段,追尾碰撞一辆小货车,伍某受重伤,肇事小货车驾车逃离现场,伍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公益中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进行调查,在得知粤J牌照的小货车有重大嫌疑后,随即通过电脑查询并通知该小货车车主到中队接受调查。经询间调查,该车司机陈某豪(男,台山市都斛镇丰江龙江村人)对肇事事实供认不讳。台山交警大队于2月26日对该事故进行认定并对肇事逃逸者陈某豪采取了刑事拘留。
案件三:今年2月14日下午16时,河南省睢县孙某堂(男、21岁)无证驾驶一辆向朋友借来的粤J牌照两轮摩托车,搭载同乡孙某、何某共三人,由暂住地台城河北村往台城城区方向行驶,失控撞向路面石堆,三人均受伤,其中何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事故发生后,驾车人孙某堂与孙某以及车主孙某伟三人合谋将肇事车推离现场,送何某到医院后离去。当医院对何某抢救无效宣布死亡后,医院将情况报辖区派出所。经调查,死者何某应属于交通事故死亡。台山交警大队交管股开始追查,因孙某堂与乘车人孙某以及车主孙某伟都宣称是死者何某驾车,导致此案一度无从追查。交管股领导从死者伤势情况以及摩托车倒地情况分析,认定死者何某是乘坐摩托车跌落死亡的,不可能是驾车人。通过几天的侦查之后,交管股领导将追查所得情况报告江门交管局侦查大队。在侦查大队领导的亲临指导和台城公安分局北门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于2月28日凌晨2时,将驾车肇事逃逸十几天后返暂住地的孙某堂抓拿归案,并将其刑事拘留。(本报记者 严建广 通讯员 刘质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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