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连续查获进口侵权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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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jmnews.com.cn 2008-4-29 15:51 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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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门市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以进境快件方式向江门海关驻外海办事处申报进口PVC手袋货样共54件,总价值43472港元。经查验,该批手袋带有“LOUISVUITTON”商标标识。后经权利人现场确认该批手袋属侵权产品。这是江门海关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的首批进口侵权货物。
4月份以来,江门海关还连续在进境快件渠道查获4个批次的进口电话用外壳、塑料底壳、胶按键粒等。经查验,4批货物均带有“NOKIA”商标标识,涉嫌侵犯芬兰诺基亚公司“NOKIA”商标专用权。截查后,江门海关积极联系权利人对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确认。近日得到答复,权利人放弃保护,货物只能放行。这种放弃权利的行为不仅影响自身品牌的形象,同时也使海关执法陷入尴尬。按照我国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国家原则上采取的是依申请保护制度。海关无论是主动查获还是根据权利人提供的信息查获的侵权货物,都必须经过权利人的申请才能进行保护,实施扣货和相应的处罚。倘若遇上品牌所有人弃权,海关也只得放行货物。文志华 徐丽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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