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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开始到2010年,我市将在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四市范围内,重点发展15家扶贫农业龙头企业,从政策、资金上给予一定的扶持。目的是在这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促进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引导贫困农户有序进入市场,有效增加贫困农户收入。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
提升我市的农业产业化水平,加快培育农事龙头企业是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地区的成功经验。实践证明,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背景下,龙头企业通过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有机结合起来,与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对提高农民收入有着重要作用。一个龙头企业就可能带动一个地区和周边农民致富。
据调查,我市有相当一部分农村商务服务业组织是农户依托一些种养业大户发展起来或是同业联合组成的,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不能形成规模,自身经济实力不强,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化程度、联合效应不明显。随着农产品出口的市场风险增大,“小、散、弱”成为目前大部分农村经济组织的致命弱点,如资本积累慢、实力弱,很难形成产品规模和提高产品质量等,这些都是农村商务服务业组织进行产业化经营、提高规模效益的障碍 。
我市农村的特点是人多地少,农户生产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难以抵御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笔者认为,实现农业产业化和农民增收,不可能单纯依靠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而应由龙头企业同千家万户建立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把分散的家庭经营同市场需求有机联系起来。要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合同契约型的订单农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租赁、托管、二次返利等多种方式让农户获得更多实惠;要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产品、技术和资金等要素入股,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方式,使龙头企业和农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
龙头企业通过这些组织形式,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桥梁,带动农民结成专业生产联合体,建立起大规模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延长了产业链,不仅有助于吸纳、整合各种生产要素,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而且有助于在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规避各种风险,提高农业的整体规模效益。(禾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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