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在线 | 侨乡论坛 | 分类广告 | 二手市场 | 江门日报 | 宽带报纸 | 广告服务 | 电影频道 | 网址导航
首页 | 滚动 | 时尚 | 情感 | 体育 | 娱乐 | 科技 | 教育 | 青苹果 | 红树林 | 楼市 | 汽车 | 旅游 | 美食 | 彩票 | 家电 | 健康 | 美容
理论 | 领导动态政府在线江门时政三区四市 | 江门财经 | 五邑民生 | 侨乡文体 | 热评 | 侨情乡音 | 图片视频网评排行炫图
 >> 江门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正文 广告服务
 
排行榜】 【我说两句 字体大小 视力保护色 -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昨日上午在市区蓬江桥底 一女装摩托车自燃

http://www.jmnews.com.cn 2008-7-21 7:51 江门日报 第6869期 A5版

摩托车已经烧成残骸。

  本报讯 昨日上午8时30分左右,市区蓬江桥底一辆女装摩托车自燃,车上两女子弃车脱身,自燃原因怀疑是高温导致摩托车的电路出现故障。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摩托车的车身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只剩下一个黑乎乎的铁架子。目击者罗女士称,“当时,看到摩托车的前面冒起了烟,摩托车上有两个女子,看到冒烟就停车跑到路边。过了几分钟后,车子就渐渐燃烧起来,后来整个车身猛然被火包围,火势很大。”不久,消防官兵达到现场将火扑灭。

  消防官兵提醒市民,夏季是机动车自燃的高发季节,一旦机动车在行驶途中起火,驾驶员应马上停车熄火,迅速离开机动车,并拨打119电话报警。如果起初火势个人可以控制,这时,司机须冷静判断,果断救火。在开展自救时,驾驶员应快速使用灭火器或最近的水源扑灭火苗,例如这次自燃,司机可以在路边的士多店借灭火器自己施救。如果机动车自燃后,火势很猛,此时属于完全燃烧阶段,车主应以生命安全为主,弃车逃生,报警求救。

  (本报记者 赵可义)

  报料费:50元

版权声明:任何本站发表之文章,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任何商业、非商业站点,未经书面许可不得转载。
上一篇:没钱庆贺16岁生日 一少年到珠宝店抢金项链
下一篇:交通建设进展顺利 轻轨江门段可望后年通车
推荐给朋友】 【关闭窗口
我说两句 笔名:                    查看全部今日新闻评论==>

发表类型:
联系方式:
(本网将保密您的联系方式,为便于联系,请准确填写。)

【资料检索】:
  • 江门新闻网 江门日报电子版 江门日报PDF版
  • 用工业盐加工食品?江门市打假办严查严打!
  • 新会3名少女先后失踪 家长四处寻找未果(图)
  • 巩俐写真风情万种 东方女神大展不老容颜
  • 首届谷歌国际少年绘画大赛在京启动
  • 一个被点亮的生命,可以点燃多少爱?——记残疾人郑复生和他的志愿者团队
  • 诸子百家书籍受市民热捧
  • 一推出即电话不断 “新闻110”受热捧
  • 一女司机凌晨遭劫 驾车撞劫匪1死1伤(组图)
  • 随心而动 ——试驾东风日产奇骏
  • 艺人公众形象调查 巩俐不如臧天朔陈冠希
  • 更多==>
    相关新闻
  • 江门汽车总站一汽车“自燃” 数分钟内解除 (2008-7-10 9:06)

  • 小车行驶途中自燃外籍男子相助灭火 (2008-6-10 11:43)

  • 公交车自燃,乘客怎么办? (2008-5-20 10:02)

  • 一辆三轮摩托车自燃 车头燃烧后脱落在地面 (2008-4-21 10:46)

  • 爱车如何避免自燃? (2008-4-8 10:24)

  • 华园东路小轿车自燃 路人消防官兵合力扑火 (2008-4-8 10:22)

  • 昨日市区一辆停在路边的灰蓝色轿车突然自燃 (2008-3-8 9:59)

  • 疑车上电池自燃 正行驶货车烧得只剩“骨” (2008-2-23 12:16)

  • 滨江大道一辆货车自燃 前部被烧只剩下个铁架子 (2007-11-23 10:25)

  • 一辆小汽车自燃—— 专业人士支招应对汽车自燃 (2007-11-12 10:21)

  • 香港第一美人李嘉欣要嫁了
    男子拆防盗网时坠地受重伤
    叶世荣12月27日侨乡献唱
    电线短路 小山起火
    图片推荐:
    诸子百家书籍受市民热捧
    放松心情 应对金融危机
    第四届社科普及周活动启动
    江海区银泉小学童声合唱团获银奖
    热点专题:[2006年“两会”] [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006年江门活力镇(街)网上展示] [防控禽流感]
    江门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江门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江门日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复制或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江门日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江门日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速与本网取得联系。
    联系方式:江门新闻网 电话:0750-3502626

     
    Copyright©2003-2008 jmnews.com.cn, JiangMen Daily Press. All Rights Reserved.
    江门日报社主办 江门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网络新闻编辑部制作及维护 联系电话:86-0750-3502626
    粤ICP备0507909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5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