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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中午到晚上,象溪路就显得拥挤不堪。 吕胜根 摄

昨日下午3时30分左右,象溪路已经被小商贩们占据了。 本报记者 王鼎强 摄
每天中午过后,“走鬼”就从四面八方聚集到市区象溪路,在这里简单地摆个摊,就做起生意来。象溪路上,很快就熙熙攘攘起来。这些“走鬼”来自全国各地,操着带着各自方言的普通话,在狭窄的象溪路上展开“竞争”。他们为何在这里谋生?他们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什么问题?他们有什么样的想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近日来到象溪路进行采访 ——
购物者:
象溪路有独特的
“市井味”
在象溪路上谋生的“走鬼”有多少?一位城管人员说,大概是200个左右。“走鬼“们集中在100多米长的象溪路,做的生意主要是些小商品,如衣服、鞋子、包、饰品等等,琳琅满目,五花八门。“走鬼”们的摊档一个挨着一个,见逢插针,购物者穿梭其间,络绎不绝。“走鬼”们带旺了象溪路,象溪路的人气又给“走鬼”们提供了大量商机。
在象溪路,记者随机询问几位购物者:“为何喜欢逛象溪路,为何在这里买东西?”他们都说,这里的商品花样多,价钱便宜,选择余地大,几十元钱就可以买到很多东西。市民梁小姐常利用周末时间来象溪路光顾“走鬼”档,她说,到象溪路一定要逛“走鬼”档才有意思,才可以体验到真正的“市井味”。
“走鬼”:
为生存
也为心中的梦想
说起“走鬼”,一些市民可能会有种异样的心理,认为他们是社会底层。可“走鬼”们顾不了这么多,为了混碗饭吃,为了父母、家人,他们很能吃苦。一位市民说,“走鬼”们身上也有着人性中善良而卑微的一面,也有自己的人生梦想。
20多岁的邹丽(化名)来自内蒙古农村,初中未毕业,来江门有3年时间了,做“走鬼”则有一年半的时间。每天上午,她帮别人打工,派发宣传单张,每个月有几百元的收入。为了把下午和晚上的时间利用起来,她开始试着在象溪路摆地摊,卖皮包,一个月下来,也能挣1000多元。后来,她一个人忙不过来,又把弟弟从老家叫到江门来帮忙。每天下午4时到晚上11时,姐弟俩就会出现在象溪路的某个地方,无论严冬还是酷暑,风雨无阻。“父母年纪大了,身体不是很好,我们每个月都要寄钱回去,而我们在江门租房、吃饭,再节约每个月也要用掉500元左右,我们在外面摆地摊谋生,家里人都不知道,这也是迫不得已啊。”邹丽说。
肖彩(化名)是新会人,以前在新会一家彩印厂做工,后来厂里效益不好,2个月前,她辞工来到象溪路卖衣服。由于家在新会,每天中午,肖彩简单吃过午饭后,就要拿着一大包衣服,乘公交车来到象溪路,一直摆卖到晚上9时,然后返回新会。到了新会,她并没有立即回家,而是在会城找条繁华的街道,再摆卖一会儿,直到凌晨才收摊回去。肖彩皮肤黝黑,看起来很干练,心态也比较乐观,她说自己的梦想是挣些钱后,租个门面,再也不用到处打游击、做“走鬼”了。
城管部门:
整治占道经营
“走鬼”们什么费税都不交,一些在象溪路租铺位做生意的人认为“走鬼”抢了他们的生意,是不公平竞争。吴先生在象溪路开了一家服装店,光每个月租金等各项费用加起来就要2万元,看着门前的“走鬼”生意这么好,吴先生心里感到有些不平衡。知情人士告诉记者,象溪路上也有少数“走鬼”发了财,完全有能力在市区找个地方,租个铺位做生意,但他们舍不得象溪路的人气,也不想交租金以及其他费税,免得增加经营成本,所以就在象溪路一直做下来了。
“走鬼”的大量存在,给象溪路带来了卫生、交通等方面的问题。卫生问题主要是 “走鬼”吸引来的消费者在这里丢下大量垃圾、纸屑,使环卫工人工作量明显加大。交通堵塞问题则更为突出,每天下午到晚上这段时间,象溪路上经常是摩肩接踵、寸步难行。在教育一幼工作了10多年的黄老师对此深恶痛绝。她说教育一幼就在象溪路。早上,黄老师一早来上班还没什么问题,那时候,“走鬼”还没来,到了傍晚下班的时候,麻烦就大了,由于此时象溪路上“走鬼”集中,人群密集,黄老师只得推着摩托车艰难地“突围”出去。黄老师的同事也是这样。近日,为了把一些教材运到学校门口,从象溪路口到学校,短短的50米距离,黄老师的同事足足用了20多分钟才将小车开过来,走走停停,精神高度紧张。
由于象溪路“走鬼”占道经营现象严重,自然成为城管部门重点治理的路段,平时有日常巡查,专项行动时也花了不少精力进行整治。每次,城管执法人员一来,“走鬼”们就把东西卷起来,或是扛在肩上,跑到附近的巷子里去,待城管人员一走,他们又冒出来继续摆卖。有时,“走鬼”还会和城管人员发生争执。近日,记者在象溪路就看到这样一幕:两位城管人员叫一位摆卖小商品的中年妇女不要把路挡住了,态度很温和, 但这位“走鬼”却大声呼喊:“城管打人啦!城管打人啦!”边上一些相熟的“走鬼”则在一边“声援”,耗费了城管人员大量时间。
对策:
把“走鬼”
纳入规范管理
对于城管部门来说,象溪路的“走鬼档”是个老大难问题,而“走鬼”则表示,他们也不想被城管人员赶来赶去,如果能安下心来做点小生意,即使每个月出点卫生管理费等,他们也是愿意的。如何实现“和谐城管”?有识之士建议,首先,把象溪路现有的“走鬼”纳入规范管理,以改善这里的占道经营状况;其次,如果市区其他地方也能在特定时间划出相对固定的摊位,也可以考虑把象溪路、常安路谋生的“走鬼”引导、分流一部分过去,比如,市区很多菜市场人气很旺,可以在白天做菜市场,晚上做灯光夜市,这样既方便群众,也为“走鬼”提供了一条出路,可以使“走鬼”在市区逐渐减少。
不久前,国家财政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我市工商部门从9月1日起执行上级的规定。对一些四处打“游击”的“走鬼”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消息。周小姐在象溪路做“走鬼”已经一年多了,她告诉记者,正在考虑到市区其他地方租个便宜的铺位做生意,毕竟,工商管理费今后不用交了。 (本报记者 吕胜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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