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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失爱女无钱处理后事
在记者的帮助下,一外来妇女获得民政部门及时救助

刘女士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手中接过救助款。
黄硕明 摄
本报讯 “我女儿‘走了,她昨天‘走’了,可是我没钱支付医院的治疗费,女儿的遗体仍停放在医院的太平间,无法送殡仪馆火化。”昨天上午,家住蓬江区潮连街的刘女士痛苦地向本报求助。本报得知刘女士的不幸遭遇后,立即与蓬江区民政局联系,报告刘女士面对的困境,该局有关领导获悉情况后,当即表示给予帮助。
丧失爱女的刘女士面容憔悴,情绪低落。刘女士说,她夫妇俩2001年从江西上饶来到蓬江区潮连街一家五金厂打工。因工厂收入不高,且家里上有老下有小,夫妻俩人的收入,除了生活开支,积蓄已很少。去年3月,5岁的大女儿叶海燕被检查出患了扩张性心肌病,1年多来,为了治好女儿的病,她带着女儿辗转多家大医院求医,钱花了不少,可女儿的病情并没有好转。后来,她又辞掉了工厂的工作,专心照顾女儿。
今年9月23日,她的女儿突然出现气促、咳嗽等病状,他们立即来到市中心医院求医。24日中午1时左右,女儿的病情急转直下,后虽经医生全力抢救,最后还是没有将女儿的生命抢救过来。刘女士说,为治理女儿的病,此前已花去了3万多元钱,其中一半是借来的,此次女儿住院的1000元按金,也是向亲戚朋友借的,两天的住院钱共花了1980多元,欠下医院的近千元治疗费一直拿不出来,女儿的遗体也无法火化。
蓬江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放弃午休时间,为其办理了申请援助手续,并提供了1000元紧急援助金及500元殡葬费,同时替刘女士联系市殡仪馆,安排殡葬事宜。对于本报及民政部门给予的及时援助,刘女士及其家人一再表示感谢。(本报记者 黄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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