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蓬江区领导干部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9月27日,蓬江区举办了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全区近300人参与了学习培训。本报记者 杨慧敏 摄
本报讯 “在发生地震时,每一位身处一线的人,都应该及时主动汇报情况。当然,在逃生途中,我们力所能及地帮助救人也是应该的。”9月27日,蓬江区举办了领导干部、人大代表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知识讲座,邀请了广东行政学院行政管理学系朱荣春讲师进行授课,秦有朋等区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和机关大院股级干部将近300人参与了学习培训。
在讲座中,朱荣春讲师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国内外典型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法、得失等,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基本精神、调整范围、应急管理体制、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据了解,《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专门法律,它针对目前我国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
据悉,蓬江区举办此次讲座,旨在进一步推进全区学习贯彻应急法律;深化预案体系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应急处置的素质和能力,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通过培训,使参训学员熟悉相关法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认知现阶段我国突发公共事件的主要表现形式、特点、类型、主要原因和危害,掌握预防和减少相关事件发生的基本前提、要件和对策措施。
(本报记者 杨慧敏 通讯员 吕健伟)
|